1 國立臺東大學研究生須知 本須知自 98 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實施 壹、入學資格及修業年限 一、入學資格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外國大學各學系畢業具有學士學位、碩士學位或應屆畢業或具有劃一學力之資格經本校碩、台東民宿博士班研究生入學考試通過者得進入本校碩、博士班修讀碩、博士學位。 二各大學校院相關學系、研究所碩士班成績優異之應屆畢業生經甄試或招生考試達本校招生委員會所定之最低錄取標準者得進入本校碩、博士班修讀碩、博士學位。 三合適教育部訂定之「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及「國立臺東大學外國學生入學辦法」規定經申請入學通過者得進入本校碩、博士班修讀碩士學位。 二、修業年限 年限為五年博士班以三至八年為限。 正在職進修專班依簡章規定辦理 二學生因故申請休學須經系所指導傳授或系所所長或從任同意以一學期或一學年為單位總共可休學四學期二年 。 三、修業流程表 項 目 2。課程說明 3。按相關規定進行 4。申請指導傳授 5。論文計畫審定 6。通過系所畢業門檻 學位論文其格局請詳參或依各系所分歧領域論文格局撰寫 8。申請學位考試 9。批改論文 10。線上建檔 11。提交論文 12。辦理離校手續 一碩士班以一至四年為限正在職進修者正在職生認定是指錄取系所招收的正在職生者最高備 註 1。註冊、選課 依學校行事曆所訂 各系所於開學後一禮拜內自行辦理 詳參本手冊內文 論文指導傳授 依各系所規定 依各系所規定 7。撰寫論文 詳參本手冊所附學位考試辦法 刻日依各系所規定但不得逾論文繳交最後截止日 向各系所承辦人申請帳號、密碼 依各系所及相關單位所定冊數繳交 詳參本手冊附件十三。
1 國立臺東大學研究生須知 本須知自 98 學年度第二學期起實施 壹、入學資格及修業年限 一國立台東大學研究、入學資格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大學或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外國大學各學系畢業具有學士學位、碩士學位或應屆畢業或具有劃一學力之資格經本校碩、博士班研究生入學考試通過者得進入本校碩、博士班修讀碩、博士學位。 二各大學校院相關學系、研究所碩士班成績優異之應屆畢業生經甄試或招生考試達本校招生委員會所定之最低錄取標準者得進入本校碩、博士班修讀碩、博士學位生須知國立臺東大學。 三合適教育部訂定之「外國學生來臺就學辦法」及「國立臺東。。?